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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
来源:中国法院网 作者:记者 徐机玲 石永红 朱旭东   发布时间:2002-05-13  
    新华社南京5月12日电      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诉日本“自由历史观会”成员松村俊夫及日本出版社展转社、发行人相泽宏明侵犯其名誉权案,5月10日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胜诉。

    李秀英生于1919年。1937年12月18日,侵入南京的几名日军士兵企图对她施暴,李秀英拼死反抗,被日军残暴地刺了37刀,昏死过去,后经美国医生威尔逊的救治而幸存。战后,李秀英成为当年侵华日军暴行的目击证人。

    1998年12月,松村俊夫在日本公开出版《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》一书,书中公开指责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、夏淑琴等人为假证人,声称“所谓南京事件,不过是作为军队行动枪杀300人而已”。

    1999年9月16日,李秀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松村俊夫及《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》一书出版社展转社、发行人相泽宏明赔偿名誉权损失1200万日元,并在日本主流媒体公开道歉。

    经过近3年的审理,东京地方法院于5月10日宣判,判决《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》一书中关于李秀英的记述,构成对李秀英的名誉侵权,判令松村俊夫、展转社及相泽宏明须向李秀英老人赔偿名誉权损失150万日元,但对李秀英要求三被告在媒体公开道歉则不予支持。判后三被告表示还将上诉。

    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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