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案件
  当前位置:主页>案件>民事案件>文章内容
亲生女儿非“亲生” 糊涂丈夫与妻离婚获赔偿
来源:中国法院网 作者:何忠、卢晶   发布时间:2002-04-28  
    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   浙江省海盐县的徐某因发现哺育六年的女儿并非自己“亲生”,盛怒其下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,并请求判令沈某赔偿损失。

  徐某与沈某均为浙江海盐县人,两人经自由恋爱,于1994年10月登记结婚。1995年12月,沈某生育一女。其后,因徐某对沈女是否为自己亲生产生怀疑,两人感情一直较为淡漠。2001年12月,经徐某申请,司法部法医物证鉴定中心作出鉴定,确认沈女与徐某并无血缘关系,徐某遂向法庭提起了诉讼。

  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,依照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。由于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其间,发生了婚外性行为,致使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误认为沈女为其亲生而对其抚养,主观上具有过错,客观上造成徐某利益的损失。对徐某受到的损失,原应由沈某与沈女的生父承担,但因沈女的生父目前未确认,故该费用由沈某负连带责任。沈某的过错行为同时造成了徐某精神上的损害,也应当予以赔偿。据此,法院判决,解除两人婚姻关系,沈某返还徐某抚养费1.2万余元,并赔偿徐某精神损害抚慰2万元。(完) 

 

    
(阅读次数:

上一篇:变性整形人告医院一案败诉   下一篇:上海冠生园告中国商报社侵权案 诉讼请求被驳回
[收藏] [推荐] [评论(0条)] [返回顶部] [打印本页] [关闭窗口]  
用户名: 新注册) 密码: 匿名评论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 §最新评论
  热点文章
·认为"印花税"报道失实致投资失败
·底商广告牌影响楼上住户被诉拆除
·商家承诺未兑现 消费维权双倍偿
·燃放烟花烧伤眼睛 证据不足索赔
·福建龙岩:商场误将顾客当小偷被
·出租司机遇劫身亡 妻子索要工伤
·栏杆过低摔死路人 重庆一产权单
·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冒用韩国美容师
·“国学辣妹”起诉红网侵犯名誉权
·15岁被继父卖为人妻 女子20年后
·获奖照片被篡改使用 摄影家秦岭
·养育30年女儿无血缘关系 老夫妇
  相关文章
·变性整形人告医院一案败诉
·上海冠生园告中国商报社侵权案
·中国首例夫妻联手告“二奶”案在
·福州海关查破全国首例涉嫌侵犯奥
·“金蝉脱壳”脱不出法网恢恢
·房屋模型与商品房不符 购房户状
·北京LG向韩国LG索赔1亿元
·危险废弃物重创12岁男孩终审获赔
·转载文章不署名不付费 网站“昆
·冠生园状告中国商报名誉侵权案一
·法院认定购物给恋人是赠送不可索
·“玉兰油”夺回中国域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