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|
案件
当前位置:
主页
>
案件
>
大案要案
>文章内容
“中国第一大款警察”林福久二审维持死刑
来源:中国法院网 作者:丁素艳 杨力 发布时间:2004-07-27
中国法院网讯
今天上午10时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对原
鞍山市公安分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受贿、贪污、重婚
上诉案公开宣判:驳回林福久上诉,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。
被告人林福久,男,1950年4月25日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,汉族,大专文化,原鞍山市公安分局内保分局局长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林福久于1994年9月至2002年1月期间,利用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查处处长、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、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受贿45起,财物总价值人民币6331541元,其中索贿33起,索贿财物总价值人民币5692205元;贪污3起,贪污财物总价值人民币712648元。被告人林福久有配偶而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,构成重婚罪。
今年5月27日,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福久死刑,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,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,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;数罪并罚,判处林福久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林福久不服,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。经二审审理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故驳回林福久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(阅读次数:)
上一篇:
马加爵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
下一篇:
刘方仁受贿案二审维持无期判决
[
收藏
] [
推荐
] [
评论(0条)
]
[返回顶部]
[打印本页]
[关闭窗口]
用户名:
(
新注册
) 密码:
匿名评论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§
最新评论
:
热点文章
·
四川网络色情第一案今天宣判
·
青海省最大受贿案开庭
·
吉林大贪官王纯被判18年
·
周正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
·
马加爵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
·
刘方仁受贿案二审维持无期判决
·
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今被执行
·
四川犍为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18
·
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集资
·
衡阳市中院对张鸿飞8名被告人判
·
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因受贿等罪
·
奸杀抢劫41人的杀人狂魔落网记
相关文章
·
马加爵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
·
刘方仁受贿案二审维持无期判决
·
周正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
·
四川网络色情第一案今天宣判
·
吉林大贪官王纯被判18年
·
佛山一审宣判走私红油大案
·
青海省最大受贿案开庭
·
公安部督办网上贩黄一号案今日宣
·
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“王成集资诈
·
西安宝马彩票案进入二审
·
从“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”到安徽
·
劣质奶粉这样流入阜阳